我由于很久之前跟室友闹掰的事情,对大部分人和事都缺少真诚,因为我那时候就是因为太向室友坦白,导致曾经坦诚的内容后来都变成了攻击我的筹码,这才开始学着对人不信任,开始习惯隐瞒。但实际上,这样习惯隐瞒一切的习惯非常一刀切,我认为,更正确的做法是区分哪些人可以坦诚,哪些人应该隐瞒。对该坦诚的人坦诚,对该隐瞒的人隐瞒。
什么样的人可以坦诚呢?认识很久的、本来就知道很多底细的朋友;我判断对方是很真诚的人;正在恋爱状态中的对象;等等。那什么样的人应该隐瞒呢?只有利害关系没有感情的人;素不相识的陌生人;工作岗位的老板和同事,大学的辅导员和班委;等等。
如果用一个标准来总结,那就是先看有没有感情,再看对方真不真诚。如果这个人两个条件都不满足,那就不要袒露自己的真诚;如果只满足一个,可以看情况而定。这可以作为省事状态下的简单判断方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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