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我的悖论
卢梭说:“人生来自由,却又无往不在枷锁之中。”
我对这话的理解是:人生来是自由的个体,如同我们的祖先猿猴一样在森林游荡,采集野果,享受阳光。但人类之所以能进化,和猿猴有所区别,不是因为人学会了直立行走,而是因为人凝聚成了庞大的社会和族群。
人类的强大,皆是由于成千上万个人类凝聚在一起,分工协作、救死扶伤,爆发出其他动物无可比拟的力量。
而人类要形成社会,就必然要交出一部分自我,接受社会的管理和规训。这是自由的悖论,因为人从成为人类起,从我们与猿猴祖先有所区别起,我们已经没有真正的自由了。
这也是卢梭想说的:“人必须依赖社会存活,这无法改变,但我们可以尝试把这个社会建设得更好。”因此,如何才能建设一个更好的社会,成了接下来几十年启蒙思想家们思考的目标。三权分立、代议民主、个人权利的理念,皆在这个时代诞生。
那么,现在互联网上有一种说法:“放下个人素质,享受缺德人生,拒绝精神内耗,有事直接发疯,与其委屈自己,不如为难别人。”这种说法有没有道理呢?
基于上面的理论,很显然是没有。因为如果你对所有人都这样的话,你将无法生存。人需要依赖他人和社会而存活,你把所有可以依赖的人都得罪完了,你还怎么存活?
当然如果你只对不重要的人这样,也就是分清哪些人是我看重的、哪些人是我不看重但是有利益瓜葛的、哪些人是完全没有一点关系的,然后选择性地对不同人有不同的态度。这样是没问题的,人的精力本来有限,不需要把时间浪费在没有意义的人和事上。
就怕有的二极管脑子一热,把所有人都得罪了,这就很麻烦了。
现在互联网上各种教人“找到自我”,但很少有人一针见血地指出来,自我是有边界的。你是你自己的自己,又是他人的别人,你所拥有的自由是以别人的自由为边界的。如果大家都守在自己的自由里不侵犯他人的自由,这个社会将会多美好。
人没有绝对的自由,但是我们可以确保自己的自由不被侵犯。然后在稳定自己的基础上,积极与他人合作,通过合作换取自己所需的资源和地位,成为一个能够融入的“社会人”。
而“权利”和“义务”是多么美妙的词,它把人类应该做的和有权不做的划分得清清楚楚,让我们被清晰的边界感包围着,而边界感则是人重要的安全感来源之一。所以在“权利”与“义务”明晰的地方,人们生活得更安全也更幸福——你清楚地知道你在社会里的一亩三分地有多大,并且被保证不会有人侵犯你的一亩三分地,当然你也不能侵犯别人。
反之,如果你担心财产被掠夺、人身安全收到危害,就像清代的曹雪芹被抄家那样,时刻面对着巨大的不确定性,那你的生活想必也是充满着焦虑和不安全感的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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